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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高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未知编辑:教务处时间:2014-10-21浏览: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办学点

2015届高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搞好我校2015届高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精神,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该项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徐州办学点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各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答辩委员会,具体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检查、答辩、材料的审核与上报等工作。各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该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二、  具体要求

12015届高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高职评估的重要项目之一,各院一定要严格、认真、规范地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2、各院要聘任符合资格的教师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和答辩教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绝不允许走过场。要制定出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并于2014112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审核、备案。

3、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力求理论联系实际,要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并充分考虑毕业学生的实际情况,做到份量适中,使学生通过毕业设计(论文)提高综合利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为了方便学生就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完成,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动员学生收集材料,搞好毕业实习和社会调查工作,完成毕业论文初稿或部分毕业设计任务。

5、各院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学生动员大会,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圆满完成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任务。

三、进度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进行。具体进度如下:

120141121日前,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安排实施计划,确定指导教师,并上报教务处汇总。

2、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做好2015届高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要求,各院于20141121日前将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指导教师资格审查表(含资格证明材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包括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科,由教务处组织审核,并汇总各专业资料上报城职院教务处审核。

32015310日前,工科、艺术类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及部分设计,文经类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4、文经类专业毕业生201543日前,完成论文写作,工科、艺术类专业毕业生201547日前完成毕业设计。

5201548日-415日,各专业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各院须提前10天将毕业答辩工作计划上报教务处教学科,以便组织检查。

62015416日-421日,上报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