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我校教职工2007年度科研成果
(论文)的通知
各部门:
请将您部门教师、职工2007年度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填表报给我处,以便学校按照《科研管理条例》予以兑现奖励。
填表时请注明“级别”,并附上(论文)原件。
报表请按部门,我处不接收个人报表,请各处室全面、完整统计,认真审核,不要遗漏。
校领导的科研成果,书记、副书记由党办统计,校长、副校长由校办统计。
报表请用电子文档(发至:xztvukyc@163.com收);
报表(打印稿)填好后,请处室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后送科研处。
科研成果(论文)统计完毕后,将在我校网上公示。
收表截止时间:2008年4月30日。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科研处
2008-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