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新城区限价定销商品房
首期房源优惠定向销售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为逐步解决市区各单位各类优秀专业人才特别是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问题,现将《新城区限价定销商品房首期房源优惠定销售实施办法》在校园网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通知到本部门每一位教职工。凡符合申购条件的教职工统一到学校人事处领取《徐州市新城区限价定销商品房申购表》。领取时间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17:30。逾期不领将视为放弃申购。
附件:新城区限价定销商品房首期房源优惠定销售实施办法(见后页)
人 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