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儿童医疗补助等费用的发放工作,请各部门于2019年11月22日下班之前,将本部门教职工未成年子女(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满18周岁的子女)名单,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上报,并将有效证件(出生证、户口本、孩子身份证任意一种)以图片形式(图片名称以教职工姓名命名)一并报送组织人事处孙晴老师处。
注:去年已经提交过证件的无需提交并在备注中注明,只需提交2019年新增子女的证件即可。
附件:教职工子女名单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