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制度
徐开大委发〔2022〕31号
各党支部,各部门:
为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领导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监管源头、完善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徐州开放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共徐州开放大学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现将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石月荣 党委书记、校长
副主任:惠 文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传喜 党委委员、副校长
胡钊涵 党委委员、副校长
杨 平 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纪委办公室、执纪审查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财务处、科技处(校企合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招生就业处、图书馆、督导室、审计处主要负责同志。
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处,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委员会成员因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将自动更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领导和部署学校审计工作;
2.指导制定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审议学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3.研究讨论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处理意见;
4.监督、检查、通报审计整改情况,推动审计结果运用及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5.按照成员部门工作职能,分类督办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
中共徐州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2年 11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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