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网站首页
 
工作室简介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团队发展
 
教学资源
 
教学改革
 
职业体验
 
社会服务
 
联系我们
 
 
 
 
  教学改革 现在的位置:首页 教学改革 文章列表
 

学困生帮扶制度

2020-05-23 10:30 | 责任编辑:梁燕 | 内容来源:本站发布

 康养教育学院学困生帮扶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人本理念,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确保每一个学生公平的接受教育,经校行政会、教代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全体学生的发展,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能。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的潜能。

二、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着力创建平等、和谐、愉悦的学习环境,使学生处于轻松快乐的学习之中。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出现此行为的教师,记教育教学失误一次,且取消本年度评优选模的资格。

三、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竭力为学困生提供发言的机会,抓住其闪光点,多鼓励,不指责,激发学困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四、全体教师要在每学期开学初,依据本学科的特点和学生的学习实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困生转化方案,并与中期和期末写出书面总结,向学校反馈学困生转化结果。学校将结合学科检测成绩进行核实,其结果记入教师本人教学绩效中。

五、科任教师、班主任学困生转化的任务是:学期结束时本学科的学困生均要得到发展和提高。

六、科任教师、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要采取结对帮扶、小组评比等方式,鼓励学生帮扶学困生。也可以采取压担子、搭台子、给梯子等措施,促进学困生自觉转化。

七、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时时处处从学习上、生活上、纪律上重点关心和爱护学困生,使其感受到校园生活的温暖,老师的关怀,同学的友爱。使学校成为学困生生活的乐园。

八、科任教师、班主任要对学困生做到动之以情的引导和感化,树立每一个学生都是人才,每一个学生都能成材的新理念,以发展的眼光审视学生。对于因转化方式、方法不当而造成学生流失,或引起学生普遍不满者,学校要依据《教职工考核方案》进行处理。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工作室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欣欣路东首一号 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 电话:83107700
Copyright © 2006-2019 | 徐州开放大学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