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来源:健康与养老学院 作者:健康与养老学院 发布时间:2022-04-03 17:36

 各民办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长三角民办教育协作发展总体部署,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商定,继续联合举办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重师德、重教学、重实践为基本原则,秉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选拔准则,选拔与培育师德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民办高校教师,展示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水平与风采,为增进长三角区域民办高校教师互动交流搭建平台,提升区域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区域民办高校教学改革,整合区域民办高校优质教学资源,促进长三角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显著提升。

二、参赛对象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及民办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师,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担任教学工作的专任专职教师,与所在学校签约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会保障金。

三、大赛形式

(一)大赛阶段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教育厅(教委)根据各校申报情况分别选送20名教师。各省市推荐名额中原则上同一学校教师不超过3名。

2.第二阶段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综合入选教师“课堂教学”与“教学设计”情况予以评定。最终遴选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优胜奖若干名。

(二)大赛分组

大赛设置本科常规教学组、本科实践教学组、高职常规教学组、高职实践教学组四个组别。各省市每组推荐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名。

常规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为基础理论类课程或理实一体类课程。实践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属性为实验、实训等实践类课程。

四、材料报送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教育厅(教委)分别组织各民办高校申报,并于10月9日(星期五)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教师汇总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jwc@slu.edu.cn。推荐教师课堂教学实录视频(45分钟)刻录光盘,寄送至安徽三联学院教务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合安路47号,邮编:230601,联系人:程苗,联系电话:0551-63830750。

其中,《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1)和《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教师申报表各省市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2)除提交WORD版本外,还应当提交加盖单位印章的PDF文件。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实施

1.大赛组织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人员将组成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与领导工作。

2.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附件3)对各省推荐教师现场教学进行评分。

3.大赛办公室。本届大赛由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安徽省民办教育协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海区:季秋瑜  021-23117081

江苏区:李  刚  025-83335706

浙江区:郑  璐  0571-88008926

安徽区:程  苗  0551-63830750

六、其他

现场赛的举办方式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决定。

 

附件:1.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各省市推荐教师汇总表

      2.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报名材料说明

      3.第二届长三角地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评分标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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