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对象的通知

来源:健康与养老学院 作者:健康与养老学院 发布时间:2022-04-02 18:25

 徐民养老[2021] 13号

关于增加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徐州淮海

国际港务区社会事务部:

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徐州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的实施

意见》(徐政办发[2020]46号)精神,推动我市普惠养老高

质量发展,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普惠养老待遇,经与普惠养老

供养机构商定,现就增加我市普惠养老服务对象通知如下:

-、增加对象

1.. 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

2、年龄7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

二、普惠标准

按照入住养老机构同等床位价格每床位优惠800元/月。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

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 家庭户口本; (二)离休老干部

须提供离休证明材料; (三)7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须提

供所在村(社)、镇(街)出具的证明材料。

(市)区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

审,符合条件的,盖章确认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市民

政局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市民政局出

具的《徐州市普惠养老审核表》与提供普惠养老机构签订《入住

协议》;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其它办理程序按市政府办公

室《关于徐州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的实施意见》(徐政办发[ 2020]

46号)执行。

四、施行日期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为主动公开)

i.

“徐州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15日

徐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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