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地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
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 (2019) 57号),在各地申报
为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现予以公布。请严格
当地实际,认真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取得良好成效。民政部、财政部将适时组织开展试点成果评估验收,对工作不合格的地区取消试点资格。
附件: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2019年8月28日
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名单
1.北京市:朝阳区
2.天津市:静海区
3.河北省:邯郸市
4.山西省:长治市
5.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6.辽宁省:锦州市、鞍山市
7.吉林省。吉林市
8.黑龙江省:鹤岗市、齐齐哈尔市
9.上海市: 闵 行 区
10. 江 苏 省: 连 云港市、 镇 江市
11. 浙江省:湖州市、 丽 水市
12. 安徽省: 马 鞍山市、蚌埠市、池州市
13. 福建省:泉州市、 厦 门 市、南平市
14. 江西省:宜春市、九江市、萍 乡 市
15. 山 东 省: 青 岛 市、日照市
16. 河南省: 鹤 壁市、商丘市
17. 湖北省:咸 宁 市、 荆门 市、孝感市
18. 湖南省:永州市、衡 阳 市、 郴 州市
19. 广 东 省:深 圳 市
20. 广 西 壮 族自治 区 :北海市、柳州市
21. 海南省:三 亚 市
22. 重 庆 市:南岸 区 、大足 区
23. 四川省: 泸 州市、眉山市
24. 贵 州省:遵 义 市、 毕节 市
25. 云南省: 丽 江市
26. 陕 西省:咸 阳 市、渭南市、延安市
27. 甘 肃 省:金昌市
28. 青 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
29. 宁 夏回族自治 区 :固原市
30. 新疆 维 吾 尔 自治 区 : 乌鲁 木 齐 市、伊 宁 市
31. 新疆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八 师 石河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