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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加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对象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健康与养老学院 时间:2022-04-02 18:25

     徐民养老[2021] 13号

    关于增加城企联动普惠养老服务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徐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徐州淮海

    国际港务区社会事务部:

    为贯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徐州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的实施

    意见》(徐政办发[2020]46号)精神,推动我市普惠养老高

    质量发展,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普惠养老待遇,经与普惠养老

    供养机构商定,现就增加我市普惠养老服务对象通知如下:

    -、增加对象

    1.. 享受离休待遇的老干部;

    2、年龄7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

    二、普惠标准

    按照入住养老机构同等床位价格每床位优惠800元/月。

    三、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

    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 家庭户口本; (二)离休老干部

    须提供离休证明材料; (三)70周岁以上空巢独居老年人须提

    供所在村(社)、镇(街)出具的证明材料。

    (市)区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

    审,符合条件的,盖章确认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市民

    政局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市民政局出

    具的《徐州市普惠养老审核表》与提供普惠养老机构签订《入住

    协议》;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其它办理程序按市政府办公

    室《关于徐州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的实施意见》(徐政办发[ 2020]

    46号)执行。

    四、施行日期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

    (此件为主动公开)

    i.

    “徐州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15日

    徐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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